1、住院医师有没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址获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在注册的执业地址获得相应的处方权,也就是说医师在非执业地址不具备处方权。处方权是指具备开具处方药品的权力。
1、具备医师及以上职称且拥有处方权的临床大夫,才具备开放病假条的权利。
2、大夫只能给亲自诊治的患者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书需要经医务科加盖公章适才有效。
3、一般门诊患者假条休息时间低于7天,每次持续时间也低于7天,连续休假时间低于30天。
4、住院患者出院后,对短期内很难康复的紧急疾病,可一次休假3-6个月。3个月需要经科室主任批准、签名,3个月以上的需医务科审核赞同,假期一般低于6个月。
2、病假条有哪些用?为何要开病假条?
1、假条大有“用武之地”
采访中记者发现,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或是学校等都有着明确规定——假如请病假需要看到大夫开的请假条。
2、机关宽松些但也需要
相比较其他群体,政府机关公务员在请假方面,要宽松、人性化一些。多位市级机关公务员向记者证实,假如请普通的事假,仅需跟领导打个招呼就能了,或者填写一张专门的表格,让领导签字,再交给人事处;但若是病假,请假时需要大夫开的假条。公务员的薪资不是按天计发,短期请假不会干扰其待遇,这种背景下,人事处看假条主如果为了显示规范。
3、不少企业非常看中假条
与公务员相比,企事业单位职工,特别是企业职工更需要假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规章规范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打造和健全劳动规章规范,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拟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与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规范或者重大事情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策略和建议,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规范和重大事情决定推行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觉得不适合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健全。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规范和重大事情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综上所述,处方权是可以开具处方药品的权利,处方权是住院医师应取到的,而且一般开病假是只有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大夫才有资格开具病假条,而且拥有处方权的医师,只能在注册的执业地址行使所获得的处方权,非执业地址则不具备处方权。